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而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无形资产”科目的账面余额是指“无形资产”科目的实际余额,表示无形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无形资产”科目的账面价值是指“无形资产”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与其相备抵项目“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企业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原则上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因此,要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通常需要同时估计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时,应当遵循重要性要求:
(1)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显著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的,资产负债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对于某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
徐州公司注册代办,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
徐州公司注册,例如,当期市场利率或市场投资报酬率上升,该上升对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的折现率影响不大的,可以不因某种减值迹象的出现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