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司的注册地址,即营业场所的地址,应当详细、真实,或者应当是一年以上租赁合同的物业地址或者公司地址。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屋管理科核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徐州公司注册地址必须要求有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在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未收到《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复制生产科核发的《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如属新购房屋,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属公共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相关房产将提供房屋管理科颁发的权利证书。
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产权属于乡、镇政府的,乡、镇政府可以出具同意使用的证明;产权属于农民、村委会的,房屋应当由土地资源科或者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场地使用许可证。